名称 | 第八届佳能感动典藏摄影大赛“2015年度佳能十佳专业摄影师”大赛(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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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 | 2015年9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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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参赛者只需将准备参赛作品的数字文件发送到大扬影像,大扬影像即为其做好图片的制作、投稿,作品管理、翻译以及目录、证书的接收、整理等一系列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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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输出费10/张,邮费2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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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方式 | 纸质 |
大扬截稿时间:2015年9月23日
佳能年度十佳专业摄影师评选活动,2015年度参与日期:2015年5月5日-2015年9月30日。中国摄影界的中青年专业摄影师们(下称"申请参选人") 均有资格申请参选。届时,将由评委团甄选出10位参选人授予佳能公司颁发的"2015年度佳能十佳专业摄影师"荣誉奖项(下称"大赛")。
1.申请参选人需为佳能数码单反相机用户。
2.申请参选人须为省/市级以上摄影协会正式会员或新闻出版单位从事摄影类工作的人员或以摄影为职业或通过摄影获取商业收入的专业人士。
3.申请参选人需合法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需年满18周岁。
*(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居民。
*包括居住在大陆地区的外籍人士和港澳台同胞。
(一)参选作品要求:
1.申请参选人提供的作品,必须为使用佳能数码单反相机(包含EOS Digital在内的所有机型)拍摄。
2.提交参选作品,需为申请参选人本人原创,并在2014年-2015年内拍摄完成作品。
3.3 作品数量:体现申请参选人本人创作水平与风格的单幅作品20-30幅,黑白或彩色,在作品背面标注所投主题。(如以专题组照参评,组照作品,需单张提交,不接受拼接处理,申请参选人需标注系列名称和顺序代码。新闻类作品,必须写有题目和新闻要素齐全的文字说明)。
4.本次年度摄影师评选活动,申请参选人需提供数码冲印和电子文件两种不同形式的参赛作品。
·数码冲印作品说明:申请参选人需提供数码冲印尺寸为10-12尺寸内的作品,且数码作品上仅需出现作品名称,但不能包含参选人姓名或身份信息,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电子文件说明:申请参选人需与数码冲印作品一致的,不低于3000像素的 JPEG格式电子文件,并需保留数码照片拍摄原始参数等信息(EXIF),否则视为无效作品。(彩色图片建议保存为sRGB色彩空间,黑白图片建议Gamma2.2参数)。
5.所有参选作品可使用软件在不改变作品原貌的情况下做必要的后期处理(包括转换为JPG格式,以及转格式之中的色彩微调)和画面剪裁等忠实原意的技术处理,但不可修改照片内容,不得添加或删除任何原始照片之外等采用合成手法改变作品原貌。
*判断作品是否合成,主办方会将作品全部提交权威机构进行审查,并提供官方审核结果。
6.如参选作品出现雷同,主办方有权就雷同作品向作者索取创作证明,进行核查,且主办方有权取消雷同作品的参选资格。
7.参选作品根据参选人本人意愿,可同时参与专业组各类别比赛。参赛条件和参选作品数量,请登陆官方网站,并参照本届摄影大赛专业组参赛规则。
(二)参选人履历要求
申请参选人需提供以下个人履历,作为评审团对申请参选人摄影工作的了解
1.本人照片(电子文件为JPG格式,最小不少于1兆)
2.填写完整的年度十佳专业摄影师申请报名表(报名表详见本规则下方附件表格)
3.摄影协会会员证、新闻记者证或相关工作单位证明。
*申请报名表与本人照片,请以电子文件形式与随参选作品一同刻录在光盘内邮寄至活动组委会(投递方式详见规则第二条)。
*主办方有权对申请参选人提供的相关证明进行核查。经主办方查证如出现申请参选人与提供证明事实不符的情况,主办方有权取消申请参选人资格。如已领取奖项者,主办方有权追回奖项。
年度十佳专业摄影师评选,为年度一次评选,共产生一种奖项。
(一)评选时间:2015年10月,由主办方组织评委团在北京市内召开
(二)评委团:由中国摄影界业内知名摄影专家和主办方代表组成
(三)评选方式:分主题评选(评选主题为:新闻类、风光类、生态类、人文类,评选中每类主题不低于两名获奖名额)。评委团和主办方代表在本年度同主题下所有申请参选人提供的参评作品内进行评选,甄选出评审当日同主题下按照票数排序产生获奖人,授予"2015年度佳能十佳专业摄影师"荣誉奖项。
(四)授奖数量:"2015年度佳能十佳专业摄影师"共10名(新闻类、风光类、生态类、人文类,评选中每类主题不低于两名获奖名额)
*评委会的评审获奖结果决定视为最终决定,不受理任何途径的申诉。
申请参选人须拥有参选作品的著作权并获得参选作品中所包含人物的肖像权使用许可和其它必要的许可,同时须保证参选作品不包含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公序良俗、公共道德等有害内容,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 隐私权、荣誉权、姓名权、商标权、商号权和其他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否则由申请参选人承担所有责任,给主办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主办方的全部损失。任何人发现本次评选活动申请参选人投递的参选作品有侵权嫌疑,请及时与"2015年度佳能十佳专业摄影师"评选组委会联系。同时,主办方一经接到关于参选作品的包括但不限于肖像权、著作权侵权等相关投诉的,或者发现投稿作品中包含前条规定的违反内容时,将立即删除或销毁相关参选作品并把相关投诉转送至上传人(即申请参选人),申请参选人应自行解决相关投诉并承担费用。
1.申请参选人填报信息和提交参选作品之行为,视为该参选者充分理解本规程之内容,并承诺接受本规程约束。
2.申请参选人资料恕不退回或返还。
3.本次评选活动不设团体奖项,请申请参选人本人以个人名义投稿参评。
4.申请参选人只限于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的专业摄影师。
5.每位申请参选人须承诺:
1)为申请参选资料本人和参选作品原作者,参选作品须为本人独立完成的作品,不得抄袭、拷贝、仿冒、合成。评审结果公示后如被检举参选作品不符合本规则要求的,经主办方查证属实者,取消获奖人资格,取消之奖项不再替补。如已领取奖项者,主办方有权追回奖项;
2)申请参选人不是佳能摄影大赛-年度摄影师评委会成员、评委雇员或家庭成员;
3)申请参选人完成及提交的作品须符合本规则第三条以及第九条的相关规定。
6.申请参选人同意主办方在中国大陆境内与本大赛相关活动中公布和免费使用参选作品、作者姓名和其他必要信息,并同意主办方在公布和使用参选作品前对其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剪辑。本大赛相关活动包括:摄影比赛、评选的宣传活动、获奖公告、作品集、作品展以及本大赛和年度摄影师评选活动广告等。同意主办方在本规则所涉网站上展示、公示或发布参选作品、作者姓名和其他必要信息时不受上述地区、用途、时间限制。
7.所有申请参选人上传的照片和文字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违背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以及道德标准之内容,不得送选具有色情、暴力以及出现灾难、血腥等不健康内容的照片和文字,以及任何主办方认为含有不当内容的照片和文字,一经发现,主办方将不予参选受理并有权提交公安机关处理。
8.主办方对此次“2015年度十佳专业摄影师”申请参选人提交的个人信息将仅在处理大赛相关事宜的必要范围内使用。除以下情形外,主办方在没有取得申请参选人同意的前提下,不会向第三人公开、提供相关个人信息:
·为了本次活动,向具有一定资质的企业进行必要委托的情形;
·法律要求的情形。
9.本次大赛网站注册信息中,申请参选人确认同意接收主办方发送的相关活动以及产品促销信息的,主办方将向申请参选人提供的联系方式中发送上述信息。
10.获奖者因获奖发生的个人所得税将由主办方承担。
注:参赛者只需将准备参赛作品的数字文件发送到大扬影像,大扬影像即为其做好图片的制作、投稿,作品管理、翻译以及目录、证书的接收、整理等一系列工作。
赛事联系人:薛龙
咨询电话:0591-83774462 18250153032
QQ:460566298
邮箱:dayangclub@163.com
“2015年度佳能十佳专业摄影师”-确认方式: 大赛组委会将主动与10名获奖者联络(以申请参选人提供的信息为准),并发送获奖确认书。获奖者需签署《获奖确认书》、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和参评作品原始图片,以E-MAIL形式发至大赛活动组委会指定邮箱。通过核查不符合本规则的作品将从获奖名单中删除。由于删除而多出的获奖名额将按评审当日作品所获评委团票数的排名顺序进行替补。 *无法按时提供有效证明的或提交的个人信息与原始注册信息不符的,或提交的作品与参选作品要求不符合的或其他不符合本规程规定的,视为无效作品,主办方有权取消申请参选人的申请资格或获奖人资格(参选作品要求,请参照第三项内的第(一)条)。二、 颁奖方式主办方拟于2015年11月内举办摄影大赛颁奖仪式,届时将邀请10位获得“2015年度佳能十佳专业摄影师”称号的获奖者莅临现场,领取荣誉奖品。(获奖者本人来往颁奖会所在地发生的交通费和仪式期间的住宿费由主办方承担,具体事宜将于2015年11月在主办方大赛官方网站上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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