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届榕城之春摄影艺作品展征稿通知
福州市摄影家协会作为福州地区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组成的专业性社会团体,为贯彻落实文艺工作座谈会上和中国文联十大、中国作协九大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倡导广大会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创作出更多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优秀作品,更好促进会员之间在摄影艺术方面的交流、为广大会员提供更好的展示平台,现向广大福州市摄协会员及摄影爱好者征集第三十届“榕城之春”摄影艺术作品。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福州市摄影家协会
大扬截稿时间:2020年2月15日
影展内容
重点展示福州市摄影家协会会员为反映构建和谐社会,保护生态文明,做大做强省会中心城市所拍摄的优秀作品。题材以福州地区为主,但在其他地方拍摄的优秀作品也可参展,题材不限。
参展细则
1、参展作品提倡创作技法和风格创新,作品题材、体裁不限,投稿作品必须是2017年1月1日以后创作。
2、参展作品稿件一律为网络投稿,投稿作品拍摄器材不限,投稿数量为每人限5件,作品JPG格式,组照不超过4幅;
3、参展摄影作品分艺术类、纪实类、榕城夜色专题,其中:
(1)、艺术类(艺术摄影是指为表达审美意趣、倾诉主观情感而创作的摄影作品。题材可涵盖人文景观、民俗风情、人物、静物、动植物等,也包括创意影像、观念影像、实验性影像等,对创作技法都不作限制)。
(2)、纪实类(纪录摄影是指以客观记录的方式关注人类社会生活、自然生态环境及民俗风情等各类题材的摄影作品。包括新闻摄影、专题报道摄影、社会纪实摄影、自然纪实摄影等。纪录类摄影作品除构图剪裁外不得对原始画面的影像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在后期制作中,对影调和色彩等视觉效果的调整须为适度,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原则。彩色可以整体(不可局部)转变为黑白或单色)。
(3)、榕城夜色专题(榕城夜色是指拍摄本市六区六县的夜景,展示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我市发生的巨大变化,在后期制作中,可对影调和色彩等视觉效果的适度调整,以不违背拍摄建筑物、原场景客观真实属性为原则)。
(4)、入选作品应提供不小于5兆的大图(其中人文纪实类应提供原始数据)。
4、投稿作品必须是本人原创作品,作者应拥有参赛作品独立、完整的版权。如出现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5、主承办单位对获奖、入选拥有相关活动使用权(包括摄影展的宣传、出版作品画册、纪念明信片(书签)及有关宣传等。
6、凡投稿参展者,均视为同意本征稿通知之所有规定,请投稿作者严格遵守。凡不符合规定者,投稿作品不能参加评选。
注:参赛者只需将准备参赛作品的数字文件发送到大扬影像,大扬影像即为其做好图片的格式压缩、投稿、作品管理、翻译以及目录、证书的接收、整理等一系列工作。
咨询电话:18060778759,13328865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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