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第十二届闽台海上泼水节(石狮)摄影比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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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参赛者只需将准备参赛作品的数字文件发送到大扬影像,大扬影像即为其做好图片的制作、投稿,作品管理、翻译以及目录、证书的接收、整理等一系列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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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方式 | 网络 |
石狮蚶江海上泼水节源远流长(据考证,蚶江海上泼水始于明,盛于清,传于今)。为配合石狮市第十二届闽台对渡文化节暨蚶江海上泼水节活动的开展,全面展示“海丝”热点城市石狮的山海之美、人文之美,展示海峡两岸源远流长的“五缘”关系,石狮市特举办闽台海上泼水节摄影大赛。
主办单位:
福建省摄影家协会
泉州市摄影家协会
中共石狮市委宣传部
石狮市文体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
石狮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石狮市蚶江镇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石狮市摄影家协会。
评委组成:
由福建省摄影家协会遴选
征集范围:
1、石狮市蚶江镇海上泼水节活动及与之相关的人文活动;
2、石狮市区域内的端午活动及与之相关的人文活动;
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查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获奖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已在历届省级及以上赛事获奖的作品,谢绝投稿。
作品拍摄日期:
作品限拍摄于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8月10日。
注:石狮闽台海上泼水节举办日期:2018年6月18日端午节。
投稿须知:
1、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2、参赛作品为JPG格式,彩色黑白皆可,组照4—8张,并一律按横向两张排列的规则先拼成一张组图,再逐一单幅投稿(发在投稿平台的同一帖子内),作品只可作对比度、亮度等微调,以不改变作品的原貌为原则,拒绝电脑合成照片(必要时将调取RAW格式考证)。照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下,并在作品名称中标注《作品名》+拍摄地点
3、参赛作品必须是投稿者本人独立完成的作品,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4、作品入选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统一为jpg格式,最高压缩文件单幅不低于4M)。作者务必将数码拍摄的原始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5、入展作品主办方及承办方有权进行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不再另付稿酬。
注:参赛者只需将准备参赛作品的数字文件发送到大扬影像,大扬影像即为其做好图片的制作、投稿,作品管理、翻译以及目录、证书的接收、整理等一系列工作。
赛事联系人:薛龙
咨询电话:0591-83774462 18250153032
QQ:460566298
邮箱:dayangclub@163.com
入展作品奖项设置及稿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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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项 |
幅数 |
奖金/个 |
省协积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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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奖 |
1 |
10000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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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 |
2 |
5000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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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奖 |
3 |
300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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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奖 |
80 |
30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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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作品数 |
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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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一、二、三等奖同一个人不重复获奖。 2、所有入选作品由石狮市摄影家协会给付奖金并代扣代缴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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