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美西藏”全国摄影大展征稿
西藏,自然景观神奇瑰丽,历史、文化底蕴深厚,同时又是一个具有浓郁民族特色的地方,其自然和人文景观都是摄影人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创作源泉,是摄影人心驰神往的摄影圣地。
读图时代的到来,人们越来越习惯透过影像语言去解读世界。本次影展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契机下,以摄影为媒介,以西藏的自然风光、历史文化、民族风情为依托,通过影像记录秀美风光、传承优秀文化,展现大美西藏的独特魅力。
主办
《中国摄影》杂志社
西藏自治区摄影家协会
征稿主题
影展以“大美西藏”为征稿主题,征集反映西藏自然景观、人文景观以及城市、乡村发展等方面的优秀摄影作品。
征稿细则
1、本次大展面向全国征集作品,凡是以反映西藏地区人文、风光、城乡发展等为主题的作品均可参展。
2、参展作品不限拍摄工具,相机、手机作品均可投稿。参展作品创作时间不限,投稿数量不限,形式、风格不限,单幅、组照(组照指以多幅照片阐释一个主题,每组数量限4~10幅)、彩色、黑白均可。
3、本届入选作者,主办方将择优邀请参加第二届“巅峰梦想——大美西藏全国摄影大展”西藏行实拍活动。
4、本大展只接收电子数据投稿,提交的摄影作品需为JPG文件格式,文件量不大于1M,图片长边边长不大于2000像素,每幅作品请以“作者姓名+作品名称”的形式进行命名,并认真填写参展表相关信息,以便入选后联络畅通。
5、本大展不接收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场景的作品。照片仅可在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等适度调整,不允许对画面构成元素进行添加、移动、去除(去除影像传感器及镜头污点除外);特殊情况下使用多次曝光或后期多底合成的,应注明“多次曝光照片”或“多底合成照片”。
6、评审委员会为评选最终评判人。作品入选后,主办方将统一调取原始数据文件(胶片拍摄请自行扫描后提供电子文件)用于鉴定及后续使用。入选作者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原始数据文件,未按期送达的,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未通过审查的,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入选资格。
7、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投稿者应承担由其稿件及投稿行为所引发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8、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入选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9、违反征稿规则者,特别是冒名顶替者,主办方将视情节取消其入选资格,且永久谢绝投稿,并在相关媒体上予以公布。
10、所有入选作品,在进行与本活动宣传及大展相关的再出版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展览、复制、发行、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主办、承办、协办单位拥有使用权,不再支付稿酬;所有入选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或名誉权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自行负责。
13、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14、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大展评选
大展评选将由主办单位邀请国内权威摄影家进行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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