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2018年第20届全国艺术摄影大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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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 | 2018年5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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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费 | 23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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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参赛者只需将准备参赛作品的数字文件发送到大扬影像,大扬影像即为其做好图片的制作、投稿,作品管理、翻译以及目录、证书的接收、整理等一系列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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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方式 | 纸质 |
2018年第20届全国艺术摄影大赛
全国艺术摄影大赛自1998年举办以来,已经成功举办19届,万名摄影家参与。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定文化自信,更好地体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推出更多反映新时代呼声、展现人民奋斗、振奋民族精神、陶冶高尚情操的优秀作品,为摄影家提供展示摄影才华和成功的平台,特举办2018第20届全国艺术摄影大赛,同时编辑出版《“影耀中华”--2018第20届全国艺术摄影大赛获奖作品集》摄影画册;举办“讴歌新时代 筑梦中国行--全国摄影家走基层主题摄影采风”“第20届全国艺术摄影大赛颁奖盛典及大赛20华诞庆典等系列活动”。诚挚邀请摄影团体、摄影家参赛。
征稿要求及细则
1、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5月10日截稿;
2、题材、体裁和风格不限;只收纸质照片,规格为10英寸(长边25.4厘米);每位投稿人不论参加几个类别,总数量限5幅以内;组照算一幅,每组限4-8幅(按排列顺序在作品背面用透明胶带粘连);参赛作品一律不得装裱;往届大赛获奖作品不得参加本届大赛;
3、 每幅参赛作品背面须粘贴参赛表。作品类别请作者确定并填写,评委会不给予任何更改;主办者对获奖作品在与本届大赛相关活动中有绝对使用权,不另付稿酬;
4、选送作品投稿参赛者均视为同意本启事之所有规定,凡不符合大赛要求作品,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评资格。参赛作品之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解决和承担责任。
作品类别解释
1、综合摄影类特等奖:在所有参赛作品类别中选出;
2、艺术摄影类:经过艺术构思和技巧进行艺术创作,具有较强的思想性、艺术性与审美价值的作品,以及电脑创意或传统暗房创意作品;
3、纪实摄影类:以纪实摄影手法,关注社会自然生活等题材的新闻和纪实作品;
4、风光摄影类:以自然生态、旅游、人文景观为题材,以表现大自然神奇与美丽为主的摄影作品;
5、人像摄影类:以表现人的形体、表情、气质和外貌,兼具审美性的人像摄影作品;
6、工业建筑摄影类:以工业生产场景及古今建筑风格为题材的摄影作品;
7、花卉动物摄影类:以花卉、动物、静物、微距、小品等为创作题材的摄影作品。
8、手机摄影类:必须用手机拍摄,题材不限。(请保留手机照片的原始数据,以便调获奖作品电子文件时审核)
9、“CAPA艺术摄影金鼎奖”各个奖项,由组委会从连续或累计参加全国艺术摄影大赛及颁奖采风活动最多,组织工作、创作成就突出、对大赛贡献突出的会员、摄影家中产生。
注:参赛者只需将准备参赛作品的数字文件发送到大扬影像,大扬影像即为其做好图片的制作、投稿,作品管理、翻译以及目录、证书的接收、整理等一系列工作。
赛事联系人:薛龙
咨询电话:0591-83774462 18250153032
QQ:460566298
邮箱:dayangclub@163.com
组织工作奖:对在摄影大赛中组织20名以上摄影家参赛并征集摄影作品100幅以上,且获奖成绩突出,并积极组织获奖摄影家参加颁奖创作活动的摄影团体和个人,授予“第20届全国艺术摄影大赛优秀组织奖”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及奖牌;
获奖者以最高获奖档次为准,不重复获奖;组委会将根据来搞情况,对获奖数量适当调整。主办方对本征稿启事具有最终解释权和修订。
CAPA艺术摄影金鼎奖
为纪念“全国艺术摄影大赛”举办20周年,表彰多年来在全国艺术摄影大赛系列活动及在摄影界辛勤工作并做出积极贡献的人士,特设立“CAPA艺术摄影金鼎奖”,对积极参与本届及历届全国艺术摄影大赛等活动,取得卓越成就和突出贡献的会员、摄影家、组织工作者进行表彰。
1、CAPA艺术摄影金鼎奖终身成就奖1--2名
2、CAPA艺术摄影金鼎奖创作成果奖3--6名
3、CAPA艺术摄影金鼎奖优秀组织奖5--8名
4、CAPA艺术摄影金鼎奖风雨同舟奖10--15名
5、CAPA艺术摄影金鼎奖特殊贡献奖5--7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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