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美·印象顺昌”全国摄影大展
顺昌,一座祈福之城。或许是你的生长之地,或许是你的第二故乡,或许是你的一次偶遇……不管是古民居,还是美食,又或者是山山水水,还是健康养生,这里都承载着许多在外游子的乡愁之情。
主办单位:中国摄影报社、顺昌县人民政府、中共顺昌县委宣传部
协办单位:福建省摄影家协会、海峡摄影时报社、南平市摄影家协会、顺昌县旅游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福州平一环境艺术设计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顺昌县摄影家协会
征集主题
全面征集反映顺昌县行政区划内自然风光、人文风情和时代发展成就等内容的摄影作品。
征稿细则
1.广大摄影人均可投稿。
2.作品创作时间不限,鼓励近期创作的摄影作品。彩色、黑白不限,谢绝组照。
3. 作品必须取材于福建省顺昌县行政区划内,须指明具体拍摄地点。
4.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大尺寸数据文件,(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5MB)。投稿者在接到通知后务必将大尺寸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5.大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拟入展作品公布之前将在大展官方网站——诠摄汇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并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中国摄影报、诠摄汇网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及入展名单。
6.主办、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汇编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可不再支付报酬。
7.禁止该展的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8.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9.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0.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加评选;已入展的,将予取消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1.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2.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作品评选
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评审。
注:参赛者只需将准备参赛作品的数字文件发送到大扬影像,大扬影像即为其做好图片的制作、投稿,作品管理、翻译以及目录、证书的接收、整理等一系列工作。
赛事联系人:薛龙
咨询电话:0591-83774462 18250153032
QQ:460566298
邮箱:dayangclu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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